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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学先进 | 孟村法院 刘婷婷
作者:刘婷婷  发布时间:2022-01-05 15:40:18 打印 字号: | |


刘婷婷,1984年8月出生,2003年10月在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入职,201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工作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并先后获得“巾帼建功标兵”、“岗位女能手”、“调解能手”、“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刘婷婷同志积极拥护党的领导,始终牢记共产党员不仅要在组织上入党,更要在思想上入党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思想作风建设,时时刻刻以新时期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衡量、约束自己的言行,恪尽职守、竭诚奉献、辛勤工作,以政治责任感为动力,切实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中都力求发挥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尤其在《民法典》宣传活动中,刘婷婷同志带领孟村法院由二十余名法官组成的《民法典》宣讲团,深入企业、学校、社区、乡镇、乡村、消防大队等场所,结合不同群体特点及需求有侧重性进行宣传宣讲十余次,在乡镇他们围绕高利借贷、债务加入、继承以及涉及农村土地比较热的“三权分置”入典这几个方面的问题讲解《民法典》;在学校他们以“防止校园欺凌”为主题上公开课,提高在校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教育氛围;在集市、在社区他们以债务、房产、婚姻等法律难题为切入点让群众知晓《宪法》与《民法典》,懂得用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化解纠纷。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6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并录制20多个《民法典》宣讲视频在微信公众号推送。刘婷婷同志带领的《民法典》宣讲团通过近两个月的下乡、入企、进校园,不间断的通过社会媒体、自媒体大力宣讲《民法典》,为孟村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了法治保护伞,为企事业单位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树起了领航帆,为乡村、社区居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点亮了启明灯。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刘婷婷同志在平时的工作中,也是不辞辛苦,兢兢业业,从来不做只指挥不行动的“架子”部门负责人,而是自觉挤出业余时间学习部门所涉及的文秘、会计等专业知识,带领部门全体干警一起学、一起干。二0二0年刘婷婷同志所在的政治部荣立“集体三等功”。刘婷婷同志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义无反顾扛起肩上的责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积极践行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责任编辑:吴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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